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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口工商部门捣毁一化肥制假窝点

[日期:2008-07-25] 来源:今日龙口  作者:国栋 新林 林岩 慕斌 [字体: ]
      本报讯  7月22日,市工商部门闪电出击,一举将藏匿在黄城城北的一处化肥制假窝点捣毁,并当场查封化肥200多袋,有效避免了其流入市场坑害农民。
      7月22日,市工商局消保科接到举报称,位于黄城城北工业区一化肥厂在生产假冒安徽省著名商标“红四方”复合肥。消保科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动。然而,执法人员找到该化肥公司登记的地址,却发现扑了个空,原来该公司登记地址已经变更。后执法人员经过多方打听,终于在一废旧的大院中找到了该公司厂房。在其生产车间及仓库中,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已加工称袋的假冒红四方化肥200多袋,印刷包装袋近百个。
      面对工商部门执法人员,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也不知道“红四方”是著名商标,是因为觉得自己注册商标叫起来不够响亮,他未经上网确认核实,就私自印刷了红四方名称的彩色包装袋近千个,用于销售化肥。执法人员指出,“红四方”为安徽省著名商标,该公司私自生产的冲施肥外包装以红四方命名,不但已经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问题,而且经过化肥抽检结果显示,该厂生产的冲施肥存在标准含量不合格问题。目前,工商部门已对该批化肥依法查封,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。
      针对当前日益增多的涉农投诉案件,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,在购买化肥、农药等农资商品时应坚持“三看、四不要”。
      “三看”,即:一看经营资格,是否有经营农资商品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;二看商品合格证、检验单是否齐全,购买时应索要购凭证;三看标识,分清商品类别和性质,了解其含量、用途和注意事项等。“四不要”,即:一不要贪图便宜,购买假劣化肥、农药将导致农民个人财产受损;二不要看“大”不看“小”,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,在包装的显著位置用大字标出“进口”等字样,用小字标“采用”“原料”等,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进口产品;三不要被新概念迷惑,部分商品在包装上标以“生物”、“活化”“绿色”等高科技名称,实际上是一般产品;四不要自认倒霉,发现误买假冒伪劣商品后,保存好相关证据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协助政府部门查处坑农害农违法经营行为。


编辑:李蓓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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