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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于耀光

[日期:2008-07-24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      于耀光(1921-1947),原名于家礼,蓬莱县(今蓬莱市)淳于乡人。曾读5年小学,15岁因生活所迫,去大连鞋铺学徒,目睹沦陷后的东北人民,在日本铁蹄下当亡国奴的悲惨生活,决心要为改变黑暗世界而斗争,更名为“耀光”。翌年返回家乡。1939年7月投身革命队伍,在蓬莱行署机关工作,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0年3月任黄县县委社会部一科科长。1942年5月任黄县公安局副局长。1943年7月调任招远县公安局局长。1945年9月调任黄县公安局局长、县委委员,1947年任黄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。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,于耀光既要同公开敌人斗争。又要同隐蔽敌人斗争。在其任招远县公安局局长期间,曾带领公安战士袭扰据点,捕捉汉奸,瓦解伪军。1943年,招远日特外围组织——新民会活动猖獗,于耀光将其魁首从敌据点诱出处决,极大地震慑其它日伪人员。1947年9月29日,于耀光于当日晚带领同志深入敌后后柞杨开展对敌斗争,国民党军一个营及便衣队突然包围其住所。于耀光临危不惧,用双筒猎枪连续击毙四五个敌人,趁势夺门总目至村南,不幸身中数弹,壮烈牺牲。1948年2月1日,北海专署将诸由区(于耀光殉难地)改为“耀光区”,以纪念这位英雄。


编辑: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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